農藥登記證號:PD201510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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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記證持有人:江蘇瑞東農藥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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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藥名稱(chēng):雙草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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劑型:懸浮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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毒性及其標識:
微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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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雙草醚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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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場(chǎng)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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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對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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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藥量(制劑量/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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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用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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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稻田(直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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稗草、部分一年生闊葉草及莎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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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6毫升/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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莖葉噴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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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術(shù)要求:
1、直播水稻2-3葉期,雜草2-4葉期,按本品畝用量?jì)端?0-30公斤,混均勻后,全田噴施一次。施藥前排干田間水,但保持田間濕潤,噴藥后1-2天復水,保持淺水層3-5厘米,水層不能淹沒(méi)稻心,以免產(chǎn)生藥害,堅持保水一周左右,否則將會(huì )影響除草效果,以后恢復正常田間管理。 2、大風(fēng)天或預計1小時(shí)內有降雨,請勿使用。 3、本品每季作物最多施藥一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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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性能:
本品是一種苯甲酸類(lèi)除草劑。莖葉處理后,雜草停止生長(cháng),進(jìn)而出現黃化、枯萎、死亡或嚴重抑制生長(cháng)現象。用于防除直播稻田稗草、空心蓮子草、陌上菜、異型莎草等雜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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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項:
1.本品對秈稻、雜交稻品種安全性好于梗稻。插秧田使用對新生分蘗有藥害,因此插秧田不能使用。對新水稻品種,應先在當地農業(yè)部門(mén)進(jìn)行敏感試驗后,確認安全后,再使用。2.根據雜草基數,選擇合適的施藥時(shí)間和用藥劑量。田間以稗草及闊葉草為主,施藥應適當提早,但小苗、弱苗秧易產(chǎn)生藥害。3.用藥時(shí)溫度應在30℃以下,超過(guò)35℃水稻易產(chǎn)生藥害。水稻超過(guò)6葉期施用易產(chǎn)生藥害。4.直播田施藥后應建立3-5厘米的淺水層并保水5天以上,是取得理想除草效果的關(guān)鍵,下大雨時(shí)需排水,保持水層不能淹沒(méi)稻心,否則易發(fā)生藥害。5.施藥后水稻如有明顯矮化現象時(shí),經(jīng)追肥,藥后30天后能恢復,不影響產(chǎn)量。6.施藥時(shí)要注意防護,如戴口罩、防護服等;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得接觸。施用過(guò)程中產(chǎn)生的殘剩藥劑和廢舊包裝物不能隨意丟棄,應作統一處理,水產(chǎn)養殖區、河塘等水體附近禁用,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藥器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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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毒急救措施:
本藥劑對眼睛、皮膚有刺激性。如不慎吸入,應立即將病人移至空氣清新處;不慎濺入眼內或皮膚上,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;如有誤食可催吐,并隨帶此標簽速去醫院診治,無(wú)特效解毒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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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和運輸方法:
1.本品應存放于陰涼、干燥、遠離食品、飼料及兒童接觸不到的地方,并加鎖。2.運輸時(shí)應避免陽(yáng)光直射和雨水淋灑。遠離火源和熱源。3.運輸中包裝件堆碼高度不應高于3.0米,裝卸時(shí)輕拿輕放。勿與食物、飼料、飲料和種子等同貯同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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